
居留规划
了解瑞士的居留许可制度是任何迁居计划的基础。您持有的许可类型会影响方方面面——从您的税务处理、房产权利,到家庭的稳定性和长期选择。本指南涵盖主要的许可类别及其要求,以及从初始居留到取得瑞士国籍的路径。
瑞士许可制度概述
B为居留许可,L为短期居留许可,C为定居许可,G为跨境通勤工作许可。适用类别和条件取决于国籍、居留目的及主管机关的决定。
B许可:通往瑞士的门户
B许可是居住在瑞士的外国公民的标准居留许可。不过,申请流程和条件因国籍不同而有显著差异。
欧盟/EFTA公民
欧盟/EFTA公民可通过受雇、自雇或不从事有报酬活动的居留方式申请。最后一种方式要求具备足够资金以及适当的医疗和意外保险。许可期限取决于准入依据。请提交当地机关要求的文件;不存在全国统一保证的办理时限。
非欧盟/EFTA公民
非欧盟/EFTA公民的法律依据须逐案评估。受雇、自雇、退休及例外准入适用不同条件。财富、购房、成立公司或税务裁定本身并不赋予居留许可。由州级及必要时联邦机关决定。作出具有约束力的搬迁承诺前,应先取得评估。
C许可:定居许可
C定居许可可能在五年或十年后获批,取决于国籍、适用协定、居住记录和融入情况。五年并非适用于所有欧盟公民的统一规则。定居和入籍须分别申请,均不会由B许可自动产生。
家庭随迁
家庭团聚取决于主申请人的国籍和许可。欧盟/EFTA自由流动规则在符合条件时可涵盖配偶、未满21岁或受抚养的子女,以及受赡养的父母。第三国规则在年龄、期限、住房、语言和财力方面有所不同。确定学校和搬迁日期前,应核实每位家庭成员的情况。
入籍瑞士之路
普通入籍通常要求持有C许可及十年可计入的居住时间,其中三年须在最近五年内。8至18岁期间的居住年限加倍计算,但实际居住须至少六年。此外还适用州和市镇的居住规定以及语言和融入要求。具备申请资格并不保证获得国籍。
企业家:公司所有权与工作权利
在为迁居而设立公司之前,请说明您将在瑞士从事什么活动,以及适用哪种移民依据。欧盟/EFTA公民的自雇与第三国企业家的准入需要进行不同的评估。 第三国创始人应准备好与相关专业人士和主管机关讨论业务可行性、融资、资质以及拟对瑞士经济作出的贡献。仅凭设立公司并不能决定申请结果。
高净值家庭:评估每位成员的活动
财富只是财务状况的一部分,不能替代合法的居留依据。请列出每位申请人拟从事的工作和在家庭中的角色,包括可能远程继续经营企业的配偶。 请将居留评估与任何税务裁定申请分开进行。在购房承诺、学校开学或商业交易使搬迁日期难以更改之前,先商定各事项的先后顺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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